5日,
区“多勤联动”综合整治队伍
对国本路开展整治,
规范商家经营行为,
处理乱停乱放车辆,
亮化市容环境。
5日下午,
区“多勤联动”执法队员
沿国本路进行巡逻整治。

在执法人员巡逻到
国本路222号附5号附近时,
发现停车位上停放着
一辆无牌无照的电动车。
在无法联系上车主的情况下,
执法队员留下联系电话,
并按照规定拖移车辆。

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门口,
一辆电动四轮车长时间
停放在人行道上,
影响行人通行,
存在安全隐患,
并且没有登记、没有牌照,
执法队员对这辆电动车
进行了拖移。

执法队员提醒大家,
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车,
应当经交管部门登记,
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。
未经登记上牌、未悬挂号牌的,
一律不得上路行驶。

来源/平湖万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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